1.导师制度施行

1937年3月1日,国立中山大学公布施行导师制度暂行办法,规定于春季学期开始推行,一年级学生最多以十人为一组,由教授一人担任导师,除教学研究外,并需注重指导学生的个人品德、政治修养、课外生活等。4月起,各学系陆续对学生进行分组与开展谈话。

图1:国立中山大学推行导师制度暂行办法

物理系导师率学生游白云山纪略

图2:物理系导师与学生游白云山(《国立中山大学日报》1937年6月9日)

2.国民政府主席林森莅临中大视察

1937年3月29日,国民政府主席林森与参军长吕超等,到国立中山大学视察,由代理校务秘书萧冠英带领员生欢迎,陪同前往大礼堂植树留念,随后举行茶叙,在新建之书有“欢迎年高德劭之林主席”字幅的大牌楼前合影,及参观学生宿舍和食堂等处。

图1:《国立中山大学日报》有关林森莅校视察的报导

图2:林森主席等巡视宿舍

图3:林森主席植树

3.华南蚕丝改良场设立

1937年3月,国立中山大学农学院与广东建设厅蚕丝改良局为加强彼此联络、复兴广东蚕丝事业,共同开办华南蚕丝改良场,由农学院负责一切研究事宜,广东建设厅蚕丝改良局负责一切蚕丝行政与推广事宜。

图1:石牌新校舍之农学院农学馆

图2:华南蚕丝改良场组织系统表(中山大学档案馆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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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国立中山大学农学院农场关于华南蚕丝改良场与该校农学院合作办理蚕丝改良事宜的文(中山大学档案馆藏)

图4:华南蚕丝改良场与国立中山大学租定地亩合约(中山大学档案馆藏)

4.国立广东法科学院并入国立中山大学法学院

1937年8月,奉国民政府命令,原由司法行政部直辖之国立广东法科学院归并于国立中山大学法学院办理。

图1:国立广东法科学院校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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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国立中山大学法学院教室

5.国立中山大学抗日先锋队成立

1937年12月24日,国立中山大学文学院和法学院一批学生共同发起成立“国立中山大学抗日先锋队”;26日,“中大附中抗日先锋队”成立。次年1月7日,大学部抗日先锋队正式成立,出版《中山大学抗日先锋队特刊》,与省内其他青年团体共同推动组建了“广东青年抗日先锋队”,并在其中发挥积极作用。

图1:国立中山大学抗日先锋队队旗(中山大学档案馆)

图2:国立中山大学抗日先锋队合影(中山大学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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